欢迎光临浙江公益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解读

  日前,北京市发改委根据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要求,印发《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本市居民用能价格维持稳定、不作调整

  今冬供暖季期间,本市居民用电、气、热价格维持稳定,不作调整;执行居民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等非居民用户价格不作调整。非居民热价不作调整。

  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阶段性调整

  按照本市天然气价格调整机制,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3年11月19日至2024年3月15日上浮0.43元/立方米,与上年同期持平,2024年3月16日取消上浮。非居民气价调整后价格如下:

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注: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居民用气价格继续执行2.10元/立方米。

  北京市发改委同时要求,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相关规定,及时做好销售衔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稳定供应。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浙江公益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要收藏
0个赞
转发到:
阿里云服务器
Copyright 2003-2024 by 浙江公益网 zj.bjdshi.cn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