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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购房故事:交房验收不仔细,后续打官司太麻烦

去年10月,王女士买了一套商品房含全屋装修。购房合同对房屋内部及外墙面装修材料的品牌和型号进行了约定。在交房验收时,开发商要求王女士签署了一份房屋装修验收单,表明已对房屋及装修进行了验收。王女士看了自己的房子大体上没有问题,放眼看去与合同上标注的差不多,也么细看就签字验收了。

直到王女士入住后才发现,房屋装修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按合同约定,屋内地板应当是直纹的,而实际装修的却是横纹地板,外墙面本应采用进口涂料却改成了釉面砖。为此,王女士要求开发商赔偿。开发商认为交房时王女士已签收了房屋装修验收单,表明她对房屋装修及设备状况已予以认可,所以自己并未违约,不愿承担责任。无奈之下,王女士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法院委托房屋质量检测站按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表明,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装修设施,故开发商须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令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对屋内地板进行更换。至于墙面装修,考虑到外墙现采用釉面砖不影响房屋质量,故按合同约定的进口涂料与现用的釉面砖市场差价乘以购房人外墙面积的价款,赔偿了王女士的损失。

王女士的购房经历告诉我们,应当在购房合同中对装修条款制定得尽可能严密,详细约定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及质量标准等。这样,一旦发生要求开发商承担装修违约责任的情况时,购房者就有合同依据。在验收时,购房者可请专业人士陪同,以便及时发现装修上与合同约定不符的问题。此外,购房者还应注意验收单上的内容。因为验收单是由开发商提供的,不排除少数开发商会设置一些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应及时提出异议。

装修完后的竣工验收对业主来说是一项很大的考验,不仅考验业主的细心度,也考验业主的耐心。所以,在验房时,一定要面面俱到,否则会给后期的居住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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