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29日讯 据上交所网站消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17次审议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建股份”)再融资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的经营模式、业务发展规划、运营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等,说明公司持有高额货币资金和高额负债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利息保障倍数,说明公司到期债务的偿债计划、资金来源、筹措安排等,进一步分析公司偿债能力。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2024年5月8日,龙建股份发布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2023年年报数据更新)显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全部投入以下项目:G1111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龙建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费霄雨、蒋志刚。